宋,湖州遗产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在遗产继承方面,许多人都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出现,通常都会选择到公证处办理相关的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财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怎样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财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怎样
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注销的户口;在被继承人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
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
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
被继承人的生子女;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有哪些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财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首先是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经公证员审核通过后,领取财产继承公证书即可。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房产法定继承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发生的条件,那么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由为大家一一介绍房产继承的认定、法定继承的三种路径、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继承权放弃的形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房产继承的认定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
2、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
3、房产证明、原值发票、原始购房合同、《央产变更通知单》等;
4、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
四、放弃继承权的形式
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
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的法律内容,想必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大家对房产法定继承的发生条件及所需要的材料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来源: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Tags: 财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怎样,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