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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纠纷判决后还需要公证吗 民法典中孙子按遗嘱继承是否是遗赠
2021年5月17日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宋,湖州遗产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纠纷判决后还需要公证吗

一、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纠纷判决后还需要公证吗

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纠纷判决后还是否要公证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法定继承纠纷作出判决,判决收生效后就要执行,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民法典》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不论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遗嘱末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纠纷判决后还是否要公证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法定继承纠纷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申请公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民法典中孙子按遗嘱继承是否是遗赠

一、民法典中孙子按遗嘱继承是否是遗赠

民法典中孙子按遗嘱继承属于遗赠。

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孙子按遗嘱继承属于遗赠。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欢迎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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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健——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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